前置協商是提供給民眾對於銀行欠款(信用卡、現金卡、信用貸款)等無擔保債務可以進行協商還款的方式,係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提供給民眾向銀行做申辦的消債程序之一,對於銀行的金融消費性借貸上若有造成繳款壓力過重、遲繳、呆帳等情況,則能夠向最大債權銀行進行申請前置協商程序,制定新的還款協議。
1. 大幅降低每月繳款的金額、降低每期衍生的利息。
2. 最長期數可達180期、前置協商利率最低可達0利率。
3. 停止強制執行問題的發生及進行,例如:強制扣薪、拍賣財產、查封、凍結帳戶等。[如有的話]
4. 每月身邊可留下更多現金可以運用。
5. 避免以卡養卡、以債養債等強況發生。
1. 金融機構將暫停申請者的信用卡和現金卡功能、以及可行使信用貸款的權利。
2. 聯徵中心將會有信用註記至協商還款結束後的一年為止。[遲繳者早已有註記存在]
申請作業時間約2~3個月。[視該金融機構而有異動]
1. 並未參與過95年銀行公會協商的程序。
2. 如有參加95年銀行公會協商者,且並未完成協商協議或並未被開立協商不成立者;如協商有完成協議,則有遵守協議還款結束者。
3. 個人名下資產價值不得高於負債總額。
4. 近五年內並未設立營業單位或擔任公司企業負責人;如有,則平均每月營業額不得超過20萬以上。
5. 僅適用於銀行金融機構等無擔保品債務可列入協商範圍內。
6. 僅適用個人名下無擔保品借款,拍賣不足額亦可納入其範圍內。
7. 近期尚未增貸、沒有大量刷卡消費及大額刷卡換現金等以上行為。
8. 平均每個月支付繳款的金額已接近或超過收入的三分之二。
9. 若貸款有保證人,則必須保證人同意才能申請。
10. 曾經辦理過前置協商機制,有完成協商並遵守其協議繳款完畢者。
1. 前置協商申請書一份。
2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 聯徵中心申請債權人清冊、個人信用報告書。
4. 國稅局申請近兩年所得清單。
5. 國稅局申請個人財產清單。
6. 勞保局申請勞保異動明細表。
7. 個人收入證明文件。[例如:薪資轉帳明細、薪資單]
8. 每個月必要性支出之證明文件。
*** 以上受理資料期限為一個月內有效 ***
上次更新日期: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