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申請書一份。2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3. 第二證件正反面影本。4. 近兩年所得清單(國稅局申請)。5. 個人財產清單(國稅局申請)。6. 勞保異動明細(勞保局申請)。7. 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或收入切結書。註:二次協商又稱之為個別協商一致性協商,申請二次協商條件必須是曾經申請「95年銀行公會協商毀諾」或「前置協商毀諾」才能申請,更多資訊可參閱本網站的說明。
上次更新日期:2022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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