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您觸碰到以協商的方式來進行降低月付金及利率的同時,金融機構同樣會因為要避免您又持續向其他機構借貸,於此將會在聯徵中心上面紀錄協商等資訊做為註記,也藉此設定您負債的停損點,避免債務人於協商期間又有繼續借貸的行為動作。
倘若您於協商之前,就已經有「遲繳」的狀況,或已有被催收、信用卡被強制停卡、呆帳等紀錄時,當下您就已有相當的信用不良狀況紀錄存在,同時聯徵中心也早已經有被金融債權機構註記相關的遲繳紀錄,於此時您的信用狀況對比「協商」已無兩樣,相反的,申請「債務協商」則是您現況能夠盡快還清欠款而恢復信用的一種最佳方法。
當您有以下的狀況,建議儘快申請:
1. 繳款壓力已經開始沉重。
2. 長期繳款最低應繳卻不見本金減少,或本金減少速度相當緩慢。
3. 已發生遲繳款的現象。
4. 金融機構已通知將要開始進行法務程序,例:強制扣薪、凍結帳戶、查封拍賣等。
5. 呆帳許久。
上次更新日期:2023年5月15日